第几次约会才能“上床”?


女人通常都有个错误看法,以为把自己交出去,会很快锁紧目标男人。女人愈对男人锁紧,就愈会把身体当做一种武器。于是乎女人愈爱对方,就可能愈快跟他上床,主导权每每掌握在女方手上。然,日后的性爱主动权,则往往返回男方。那么,到底第几次约会上床才是合理的标准呢?

  第几次约会才能“上床”?



  第一次就上床,就是闹着玩了;第二次上床无疑是快了点,但可能真的急不可待;但男人在肯定了双方情侣身份后,大概最多只会等一个月。我的酒友圈中时常流传着这样的讲法:


  我昨晚约会了一个新鲜的女孩,大家都很投契,酒馆舞池出出入入了半晚(在香港与上海北京大抵都一样,一个晚上总要蒲足数个场才过瘾吧!),醉意浓了,走在街上,大家都不想归家。


  朋友问:我应否当晚就叫她回家?说的,自然是床头事。

  话题:男人女人 上床之后谁做主?  故事:情感 他和我上床只为验处女身


  如果是没打算长远发展的话,这可不是问题。但难题是:


  如果是想跟对方发展成伴侣,那又是另一回事。事实放在面前(纵然你不太相信):男人对性的态度,比我们想像之中保守。


  另一个朋友这样响应:我有过类以的经历,第一次投契(不是第一次见面,可是相识好一段日子都没有火花,然后在某次特定的机缘,擦亮了!),你直觉感到对方是你今晚最想拥着去睡,又或者明早睁开眼第一个走进眼帘的人。但你就是没有提出。因害怕提出了,换来不想听的答案,一丝幻想都没有了。


  等到二次约会,他终于按捺不住,女子也乐意随他返到寓所。之后,女的问男的第一句是:干吗你上次不带我回来?那么对于男女双方而言,究竟要到第几次约会才上床?这问题,包含了对爱情看法的根本不同。


  第一次就上床,怕且大家都明知是闹着玩了。


  第二次才上床,无疑是快了一点,但可能真的急不可待(像我的朋友)。


  但男人在肯定了双方情侣身份后,我相信最多只会等一个月。当然,我不是说:


  一个月后你还不跟你的男友上床,他就会离开你或者讨厌你。好的男人是会尊重你的,但我想说的只是:他不提出不代表不想。一个月时间,是心理准备多于生理的需求。即是说,当两人开始拍拖之初,一个月是一个平常的磨合期,发现有什么合不来,多数这限期内就提出分手了。免得拖下去,泥足深陷伤得更重。当彼此都有信心走在一起,事情就自自然然会发生。


  这种事是没有一个准则或时间表的。但一个月是个合理的归纳。也不是没有把性看得神圣的。他们会协议,由拍拖至结婚的阶段中,绝不上床。且留待性这回事到最重要一刻(真正的洞房)才享受。愈是期待愈是美丽。


  这个,虽然我个人感觉很是好奇:把一股冲劲储起,到时候一次爆发──我对这种延后的高潮,虽然不至期待,但同时又不无祝福。守得云开见月明,到时高潮会否加倍发放实未知,但这样处心积虑就确实让女人嫁得过。


  但女人认为第几次才上床为合理的标准呢?实情是:女人通常都有个错误看法,以为把自己交出去,会很快锁紧目标男人。女人愈对男人锁紧,就愈会把身体当做一种武器。于是就有了这一种:女人愈爱对方,就可能愈快跟他上床,主导权每每掌握在女方手上。


  不过若长远计,日后的性爱主动权,则往往返回男方,故此女性在未跟男方上床前,倒有段莫名其妙的上峰快感。当然,那并不一定等同男人就会加倍奉还。你用性作武器,并不表示姻缘就因此而稳定。说到底,男人投入爱的程度跟第几次约会才上床的时间方程式,关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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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多久才能“上床”?


  曾有位仁兄,初次去酒吧泡MM,已经把MM哄到家了,忽然临阵退缩:才认识两个小时就上床,会不会被人家看成是流氓?


  直接一点,这个问题的本质就是:认识多久可以上床?


  这有一个中国情爱网络调查报告:


  调查事项:“你和他/她在认识多久后上床?(以最短时间计) ”


  (共有12506人参加)


  14.99% 1个月 14.24% 3个月 13.64%确定婚姻关系之后


  12.51%视环境及情境状况  11.59%半年  09.70% 1周


  08.80%视不同对象而定  06.81% 1年 04.38% 1天  03.32% 1个小时


  有点出乎意外,选择“1个小时”或“1天”就可以上床的,分别只占了3.32%和4.38%,均位列最后,看来,在众小资文本中朗朗吟诵的“一夜情”,并不如想象中普遍。不必问名字,“天亮以后说分手”的故事不是没有,不过,向往的人比实践的人更多。在这个资讯便捷的年代里,那些识文断字的惺惺作态的小资们的意淫仿佛就成为主流,所以,在通常的判断里,常把都市的一夜情作为“礼崩乐坏”的证据。许多人已经开始不介意自己的一夜情,而羞于提及自己并无一夜情。从这个调查看来,以上论断只是一种虚幻的错觉。


  而最多人选择了1个月和3个月,相对于以前,这也是一个策马狂奔的速度了。越来越多的人笃信,感情必须用性爱作为表达。况且,女人也可以理直气壮地享受性爱,谁也不需要对谁事事负责。在这种轻松的态度之下,上床的时间一再提前也不是什么意外了。


  选择相识半年或1年再上床的分别是11.59%和6.81%,这是属于传统派的。更传统的是13.64%选择了“确定婚姻关系之后才上床”。他们对于性的态度谨小慎微,往往相信爱与性是合二为一的。


  选择“视环境及情境状况而定”、“视不同对象而定”的也不少,都是一些现实而骑墙的人。为了省下大笔的房租,一些本来观念很保守的女孩不得不跟男友同居;而另一些只有宿舍没有自己房间的家伙,拍拖了一年还没有偷上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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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我们在这里看到各个选项是如此的平均,没有哪一项是绝对优势或绝对劣势。毫无疑问,各种性观念都在越发宽松的环境下安之若素,谁也别想说服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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