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哲学博士与扫黄干警的精彩对话


这是我再XX市片所的短暂时光里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审讯。

  那天中午,“黄色潜水艇”(我给扫黄小组起的暗号)又拉回一车嫖客和野鸡。

  这本来是极其稀松平常的事。

  但不平常的是据说有一个嫖客拒不交罚款。

  嫖客和野鸡的罚款可是我国地方治安机构的经济命脉,拒交罚款的危害性是极其严重的,如果所有嫖客

  和野鸡都群起而效尤,那我们的片所还怎么转,XX市的治安又有谁来维持呢。

  他是谁啊,那么吊,还有八大金刚搞不定得主吗?我问。

  XX大学的博士生,你说吊不吊?

  我操,吊个……我忽然想到前一段时间孙志刚的事情,也不禁感到嗓子发干。是啊,毕竟XX大学在中国

  还是很牛逼的。

  这激发了我的兴趣,正好,所长正急招我参加凌汛,毕竟咱是XX公安大学里出来的。

  那家伙还不大像博士,皮肤白白的,细细的,身体薄薄的,咋看上去像王磊,但比王磊帅。

  你和隔壁的女人再XX旅馆1132号房间里干什么呢?(主审故意把重音放在“干”上)

  没什么。

  没什么?你们两个什么都没穿,躺在一张床上,还说没干什么。

  您认为我们在做什么?

  你们——(主审探身作逼视状)进行非法性交易!

  那么说你承认有合法性交易喽。

  直说吧,你在嫖娼。(主审声音陡然增高,搞得我耳鸣)

  你怎么知道我在嫖娼?

  捉奸捉双,你们都被堵在被窝里了,还嘴硬啊。

  你刚才不是说我们在进行非法性交易吗,你看到“性”了吗?

  你们光着身子躺在一起还能有什么好事。

  这就算你所说的嫖娼吗?

  那还能是啥。

  一个人走错了浴室,让异性看见了光着身子,是不是说她把浴室里的所有人都嫖了,或者说她被所有人

  嫖了。

  这不是一回事。

  可是在光着身子这一点上没什么不同啊。

  你就没干那事?

  那是我的私事,我没有必要告诉你。

  你跟那个女人以前认识吗?

  不认识。

  你和一个不认识的女人一丝不挂躺在一个被窝里,警察冲进来的时候,你在她上面,当时你在干什么?

  我不需要为裸睡寻找理由,我在她上面也只是一个方位问题,我现在做的椅子很低,你们的座位很高,

  你们在我上面,这——能说明什么呢。

  不见棺材不落泪,主审照往常早就开始全武行了,但今天迫于所长的严厉叮嘱,同时我在旁边看着,他

  怕我小看他的凌汛技能,也不好发作。他朝身后的书记员嘀咕了几句。

  短暂的沉默中,那个博士颓废地坐在那里,眼神里的冰冷丝毫没有融化。

  一会儿,主审从化验员送来的样品中拿起一根玻璃管。

  这里面的东西你认得吗?

  太原了,看不清楚。

  那就给你凑近点。

  助手接过管子在他眼前晃了晃。

  好像是精液。他淡淡地说。

  知识还真丰富啊。那你知道这是谁的吗?

  没有仪器,大家的都一样。

  你是装傻,还是记性不好,你刚才排在哪里这么快就忘了。

  你想知道什么?

  这东西可是从她阴道里采到的,你可别告诉我你是站在阳台上自慰,正巧她在楼下晒太阳浴,不小心淋

  到的。

  我从来没否认我和她发生过性行为啊。

  这不就结了吗?要的就是你这句话,你早坦白,我就给你从宽了。

  这就结了?你的结论就是性行为就等于嫖娼?

  一时间审讯室里的气氛及其古怪。

  他坐在那里,表情始终都没什么变化。可是我们都觉得主审的这个结论是很可笑的。

  那她凭什么上了你的床?

  这你该问她?

  她说你在公园里答应给她150块钱的。

  那时她说的,你当时在场吗?

  她可是在这里记录在案的惯犯,因为卖淫已经被抓获过多次。

  所以她只要发生性行为就是卖淫?那她手淫的时候,你们抓不抓她?

  你严肃点!

  主审终于向我使了使眼色,终于轮到我出手了。

  不鸣则已,我问了一个技惊四座的问题:

  你是学什么的?

  忽然间,他冰封的眼神里终于放出惊异的光来,“哲学”。

  我转身离开了审讯室。

  他真的安然了事。

  我得到了莫大的收获,我放弃了从事职业警察的道路,改考哲学系的研究生,并且一定要读到博士,嫖娼都有豁免权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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